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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欠薪應該找哪個部門維權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8.42K)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惡意欠薪的可以找所屬地級市的勞動保障監察局、縣區級設有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解決。
一般先必須由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向拒發工資的責任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如果欠薪責任人仍然拒絕發薪且又不做出合理解釋時,十日後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
若符合相關標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可能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50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惡意欠薪應該找哪個部門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