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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社保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14W)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