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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了工作 | 以前住房公積金如何辦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閱讀(3.05W)

換工作之後帶著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到原公積金繳納的開戶銀行,提交公積金轉移申請表,然後將所有公積金及利息轉入新單位下的個人帳戶中即可。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換了工作,以前住房公積金如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