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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職職工因病死亡 | 單位應該補償多少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閱讀(5.16K)
企業在職職工因病死亡,單位應該補償多少
律師解析:在職職工因病死亡,單位應當補償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卹金和遺屬生活補助費,且職工近親屬可以繼承職工社會保險個人賬戶裡的餘額。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