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
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合夥經營廣告企業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企業
1、企業性質:個人合夥;
2、字號:震撼設計;
3、經營範圍:包裝、廣告的設計、製作等;
4、經營場所:現已承租正在裝修的凱興小區經營用房;
5、經營期限:五年(從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1日止)。
二、出資與責任
1、甲方出資17萬元,乙方出資3萬元,均在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3天內以現金繳交;甲方佔70%股份,乙方佔30%股份。
2、雙方在合夥經營存續期間按股比分享盈利、承擔虧損,負無限責任。
3、在合夥經營期間若雙方同意擴大經營範圍、增加投資,則雙方按股比出資。
4、甲乙雙方均應保守合夥體商業祕密,嚴禁洩露合夥體財務、技術、客戶等資訊資料,違者視為根本違約。
三、合夥人的分工與協作
1、甲方負責合夥企業的行政管理,是企業負責人;乙方負責業務工作,操持主管訂單項下業務的設計、製作。
2、甲方兼任出納,乙方兼任會計;每月底雙方互報紙質現金流水賬和會計報表。
3、合夥經營期間,雙方的業務訂單均應由合夥體承接、如實入賬、按約定分工履行職責,不得私下接單、賬外收款。
4、合夥體若需聘請員工,其工作職責和報酬由乙方提議、甲方審定。
四、財務制度
1、甲方月薪1000元,乙方月薪2000元,每月15日領薪。
2、雙方從達成合夥意向之日起為合夥體經營目的所實施的支出,均計入合夥經營成本。
3、合夥體所購置的動產,由乙方登記製表,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各自備存。
4、年終結算,經營收入在扣除耗材、房租、水電費、佣金、稅費等成本後的淨利潤,雙方按股比分成;若有虧損,雙方按股比在10日內補足出資。
五、企業終止
1、合夥經營屆滿,雙方進行合夥終止清算,按股比分享共有資產、分擔債務責任。
2、若在經營期限內出現企業經營嚴重虧損、難以為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若在經營屆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合夥經營的,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續簽合夥協議。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3萬元違約金;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超過3萬元的,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商訂補充協議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七、文書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前其他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書為準。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二年十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2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乙方將所屬中都步行街;麗之顏美容院;顧客170餘名及店內所有裝置及庫存產品(詳見清單),以折價4萬元入股甲方位於_______;
二、雙方協商確定,雅品美容院現有資產核算資金為21萬元(包括轉讓費、裝修、基本設施、庫存產品),甲方佔投資總額的 70% ,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價4萬元基礎上再出資3。5萬元即佔投資總額的30%。
三、年終分紅方式:乙方擔任店長職務,享受10%淨利分紅,另外按投資比例30%分紅;甲方按投資比例70%分紅;
四、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按店鋪租賃時期)。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
五、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活動策劃、專案及產品引進,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培訓美容師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管理日常事務、顧客及幫助美容師做好店內銷售服務工作。
六、 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應本本著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處理日常事務等。
2、利益:甲乙雙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資服務手工領取工資,上班實行打卡制,按考勤記薪;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資金短缺,共同承擔出資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裝修費用按每年三萬元折舊損耗,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八、、支付方式:辦理公用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裡有底。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退股、離職或自動放棄並未滿整年者,當年利潤分紅不予享受。只能按當時的實際資產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
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合同簽訂之日付清餘下入股資金現金35000元人民幣,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麗之顏美容院所有產品設施儀器搬入雅品美容院,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年初八)正式營業;
2、由甲方支付的____月份房租從當月營業款中扣除支付給甲方,如當月資金不夠下月支付。
十四、 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議,雙方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可受法律保護。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4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丁方: 性別: ,身份證號: ,
住所: 聯絡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專案”,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
2、乙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
3、丙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
4、丁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__%。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二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四條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在企業拓展業務時,每個股東按前期投資比例進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資,則按實際投資額從新定股份,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一個星期內追加投資;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六條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不參與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條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方應充分聽取方的意見,在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九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條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三條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 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稽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四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 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條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丁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證影印件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貼上處 貼上處
丙方身份證影印件 丁方身份證影印件
貼上處 貼上處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5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性別__,年齡__,住址____。(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姓名__,性別__,年齡__,住址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元。(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年_月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
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5)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
足清償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
行政管理
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合夥人:____(蓋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6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_____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扣除店裡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夥所欠稅款;
合夥的債務;
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
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專案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專案名稱:
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飲食店盈餘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週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週轉資金)後如有盈餘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自願退夥。
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飲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
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並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
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作所欠稅款;
合作的債務;
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
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8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的字號的店鋪,經營範圍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__。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專案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為人民幣______元。
各合夥人在合夥專案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
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夥所欠稅款;
合夥的債務;
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
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9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0
甲方姓名身份證
乙方姓名身份證
丙方姓名身份證
丁方姓名身份證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共同發展、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專案內容簡介本合夥專案為花木苗圃供應銷售包括各種花草、樹木收購、培植、銷售。
二、專案合作期限第一階段合夥期限為 年 年 月至 年 月止。
到期後四方協商第二階段專案規劃及合作方式。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乙丙丁三方共出資人民幣9萬元整作為專案啟動及花木購買的費用。
全部專案資金交由甲方監管建帳並由其他3方簽字。
2、甲方作為專案的技術顧問不出資人民幣。
3、乙丙丁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建立專用賬戶。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因專案所產生的盈餘按照甲乙丙丁每方25%分配。
2、債務承擔因專案產生的虧損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照乙丙丁三方每方平均負擔甲方不負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確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前3月告知其他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一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六、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七、合夥的終止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專案完成或不能完成
2、協議終止後按第四項的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進行清算。
八、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專案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位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合夥人各持一份。
合夥人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丁方簽字或蓋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夥協議,並自願就合夥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地址:,經營面積平方米,經營範圍: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准的為準)。
二、合夥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
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_____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_____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夥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並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佔50%。
雙方同意僅對合夥組織的淨利潤進行分配,淨利潤分配比例為1:1。
在本協議簽訂後,該合夥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一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_____元;
2、盈餘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於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夥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淨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夥。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1)(2)(3)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2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利用甲乙兩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兩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三、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平均分配。
四、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
1、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共同對外開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經營範圍和管理店鋪的日常行為工作。
2、甲乙雙方如對店鋪的經營收支情況有質疑,任何一方都可無條件要求對方當面理清收支的具體情況。
六、合夥兩人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兩人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即行推舉清算人,(中間人或公證員)
3、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兩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兩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雙方兩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3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 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雙方的出資應於 年 月 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方出資合計 元(大寫 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 % 盈餘,乙方享有 % 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 % 債務,乙方承擔 % 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 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許可權: 義務: 乙擁有許可權: 義務: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車輛合夥經營運輸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夥經營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甲方、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和互惠的原則,現就各自經營的客車聯合經營做強做大市場。創造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合夥經營專案為客運,經營範圍為現各自的始發和到達站點。
三、合夥以各自出車數為準。
四、聯合組織客源,雙方資源共享,協商發車。
五、合夥經營核算:組織客源費用雙方共同承擔,車輛執行成本各自承擔,營收按人/車計算。
六、車輛執行的責任和風險各自承擔。
七、合夥經營的營收按月結算。
八、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後期續簽。
九、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則另訂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協議無效。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本合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期內,若因政府管理部門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地終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將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執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6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經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於三人合夥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夥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夥條件:
1、需正當理由經過合夥團體同意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人不利時退夥;
3、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為合夥負責。其權利是:
1、對外開展業務,委託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夥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夥人同意解除合夥關係;
2、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夥人執行,不得擅自外洩。
七、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總工程執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夥人每人各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7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蔘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勞動管理、職工的人數、工資、培訓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額時,每逾期____,違約方應向公司繳付出資額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於聯營成員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額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中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3.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4.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
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第十條 本協議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公司董事會負責辦理公司註冊登記,開設銀行帳戶和其他籌建事宜。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8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街道;號合夥人:乙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街道;號合夥人:丙______,性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市;街道;號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百樂家居,主要經營保溫飯盒保溫杯、等。
第二條總投資為 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39;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合夥期滿;
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地點
日期: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經營管理承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就共同經營一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經營專案名稱、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月______日。本協議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如有變更,甲方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場地,甲方保證房屋及配套設施處於良好、安全的適用狀態,採購及時,外圍關係的協調與處理;乙方全面負責洗浴中心的日常相關管理和經營所需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人員編制、工資標準、技師提成比例和日期雙方協商認可財務執行,其他方面甲方不干涉乙方日常管理;
3、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食宿。
三、管理和利潤分配
1、該合作專案的經營管理和人員的工資分配技師提成由乙方根據甲方的現行模式制定,甲乙雙方協商認可後執行,財務部門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2、與經營有關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和費用由甲方解決。
3、利潤分配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時間為當月月底(_____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賬戶:__________。
4、利潤分成按每月營業額,營業額的_____% 提成,每_____萬元為一個百分點。
5、技師分成,技師按,五天結算一次工資,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資。
四、本協議項下的場地在本協議簽訂前所涉及的一切債款、債務、人事糾紛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五、本協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簽署之日內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為了規範合夥專案的行為,保護合夥專案及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夥目的與經營範圍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專案(以下簡稱“專案”),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以店面租賃地址為準。
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產品系列等。
第二條合夥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為萬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夥專案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專案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專案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出資期限各合夥人的首期出資比例為約定出資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日內繳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合夥專案組達成以下一致
1、叄方合夥註冊公司、經營部或專案組,共同出資經營叄方共同商定經營的其他品牌系列,為商超、終端渠道、門店、企事業單位等渠道提供產品供應與經營協作服務,公司經營費用包括產品進貨費用、門店租金、物業管理費、商超費、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涉及公務經營的開銷,從合夥專案實報實銷。
2、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盈餘分配
1、合夥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專案的利益分配、虧損,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決策程式遵循協商一致及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七條債務承擔
1、合夥專案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進貨款等)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專案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專案的債務承擔,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合夥專案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合夥人的職責
1、擬定合夥人之間分工任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約定合夥專案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專案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專案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6、制定增加合夥專案出資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體經營負責人理出合夥專案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合夥各方有權互相查閱賬簿。
8、對合夥專案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
9、合夥人互相監督執行不同分工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情況。
10、被委託執行某項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全體合夥人可撤消該委託。
11、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九條專案事務的決定專案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專案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專案的出資,用 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禁止行為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專案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專案,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1、合夥協議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 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三條當然退夥的情形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除名退夥的情形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條退夥程式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專案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專案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出資的轉讓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專案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專案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在經營活動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或以合夥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後,該合夥人對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承擔100%賠償責任;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 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八條補充與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 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21
甲方____,所有制性質____,地址____,經營範圍________。.
乙方____,所有制性質____,地址____,經營範圍________。
一、聯營組織名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聯營專案________。
二、聯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三、聯營機構及職責____________
四、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
1.投資方式及數額
廠房
裝置
技術
場地
使用權
總額
甲
乙
合計
2.出資日期:_____ /p>
甲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____________;乙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為____________。
五、勞動管理________________
六、財務管理________________
1.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
2.虧損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八、聯營期限
九、退出聯營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
十、聯營期滿後的財產處理____________
十
一、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為____________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
4.免責條件____________
十
二、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聯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送____等單位各1份。
(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約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約人)________
簽約 日期:____ 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書模板22
兩人合夥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從事研發lq汙水再生利用裝置系列產品、環保節水技術開發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並獲得政府認可的合法手續,資信完備,時機成熟,平臺穩固。該工藝技術為職能部門,實屬既有.效益,又有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市、區縣經營lq汙水再生裡頭用利用裝置,開發該地區汙水處理市場一事,取得了全都看法,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討論開發出汙水再生利用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乙方自願參加甲方研發的汙水再生利用裝置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並作為甲方下屬的分支機構,甲方對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雙方議定,(?)分佈在該轄區進入市場的初級階段,由 對市場運作缺乏閱歷,由甲方幫助完成。
四、雙方為了共同珍惜愛護好該項學問產權和品牌形象,外阜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10萬元整;北京區縣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通過媒體宣告,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五、為了把市場做得更具完善,依據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在轄區內的區縣設分支,從事該項高新技術工作,本著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與下屬另立合作協議。
六、汙水再生處理裝置系列產品是甲方研發的利國利民的高科技產品,因此,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汙水處理裝置系列產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嘉獎提成
1、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成交,嘉獎對方按總價20%(稅前)提成。
2、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歸乙方全部。
3、正常報價20%嘉獎提成中下浮部分,計算到乙方。
八、兌現方式專案合同簽署後款到位,即付供應資訊方應得酬勞的50%,其次批款到位後,將供應資訊方50%的餘款付清。
九、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情願連續合作經營汙水處理裝置系列產品,本合同可再連續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十、雙方在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全都看法後,可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分歧,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xxxx 年xx月xx日 兩人合夥協議書.
1、姓 名_,性 別_,年 齡_, 住 址 _。
2、姓 名_,性 別_,年 齡_, 住 址 _。
3、姓 名_,性 別_,年 齡_, 住 址 _。
第一條 合夥宗旨:誠懇守信、公正合理。 其次條 合夥主要經營地:工人村。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工人村涵洞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A和b.以工程款出資,計人民幣87000元,作壓金用。 合夥人C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3000元,其中13000元作壓金用,另外10000萬作日常開支用。 合夥人D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xx0元,作日常開支用。 附:如日常開支不夠用,仍由C和D來支付。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 _年_月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3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任意懇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 人全部,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安排與債務擔當。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安排:利潤(或者虧損)是在歸還C和D的出資後,再根據每人25%的比例平均安排。
(二)債務擔當: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每人25%的比例,平均擔當。 (格外提示:盈餘安排與債務擔當可以商定各合夥人平均安排。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商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擔當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擔當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商定的退夥事由消失;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發生合夥人難以連續參與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商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狀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力量人; 個人丟失償債力量;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全都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有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值行為; 合夥協議商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當前第1頁123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A:聯絡與協調與上級領導關係,到工地現場監工! b.:施工及現場指揮開工 和工人吃住在一起到工地現場監工! C: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裝置,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D: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裝置,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安排權;
3. 合夥人安排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商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根據合夥協議的商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擔當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加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商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連續。
(一)在退夥的狀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連續營原來業務,也可以選擇、汲取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狀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連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商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連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消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緣由。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當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 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合夥人或託付第三人,擔當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挨次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第一款的方法進行安排。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其次款的方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擔當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 擔當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擔當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假如逾期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全都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假如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擔當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峻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擔當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
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全都,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名:_ 簽約時間:_年_月_日 簽約地點:_ 兩人合夥協議書.篇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懇守信、公平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全都,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 第2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宅。
1、合夥人:_,身份證號碼:_, 地址: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合夥人_,出資_萬元人民幣,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 本合夥企業為一般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對合夥債務擔當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擔當有限責任)。 第4條 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擔當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擔當。 第5條 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患病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擔當連帶責任。 第6條 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 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用法。 第8條 合夥財產在一般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安排、虧損分擔方式(未商定或商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安排;比例不明,平均安排;不得商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擔當)。 第9條 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 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 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專案) 第10條 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擔當責任。 ,當前第2頁123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 經全體合夥人全都同意,託付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與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狀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 不參與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狀況; 第14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可商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商定不明或無商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需全體合夥人同意,商定無效); 第15條 被託付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根據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託付; 第16條 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全部; 第17條 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商定):
(1)轉變合夥企業名稱;
(2)轉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學問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供應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當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商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商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商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擔當連帶責任。 第20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商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商定合夥期限,以不阻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商定的退夥事由消失(可商定退夥事由,如商定消失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全都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 連續參與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峻違反合夥協議商定的義務。 第21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商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力量人或限制民事行為力量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丟失償債力量;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 、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商定合夥人必需具有相關資格而丟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
(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商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擔當連帶責任。 第25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全都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有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值行為時;
(4)合夥協議商定(其他事由)。 第26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商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連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商定的解散事由消失(具體商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商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 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緣由。 第28條 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當;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消失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託付第三人,擔當清算人;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式進行清算。 第30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挨次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商定進行安排。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 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情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全都,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商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 月 日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