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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何不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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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何不籤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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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何不籤勞動合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1、籤不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你不用擔心,用工的法律風險在用人單位,屬於單位違法。2、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定的,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建立,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是違法的。3、等到你不想在這個單位幹了,你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自用公之日起一個月以後支付雙倍工資。同時要求補充辦理所有社會保險。4、如果單位不予支付,申請勞動仲裁,即可勝訴,但現在不用著急。5、單位的違法行為還可以作為你合法辭職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索取沒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你現在懷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一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見《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中第五、六、七條規定)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