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醫療保險>

特殊醫療救助報銷範圍

醫療保險 閱讀(3.33W)
特殊醫療救助報銷範圍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誇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為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發生爭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大病救助報銷範圍

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報銷75%。
其中,大病醫療保險不予報銷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具體如下:
1、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因本人違法或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3、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推薦購買商業意外傷害保險);
4、因責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殺導致治療的(精神病發作除外);
6、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推薦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
一般的大病險都包括:
1.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等,所有參合農民都納入大病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