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社保糾紛>

休產假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社保糾紛 閱讀(2.58W)
休產假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休產假需要向單位提交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體檢證明等等。
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晚婚晚育的,具體延長多少天,需要檢視你所在城市的規定。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 ,都享受產假待遇。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晚婚晚育的,具體延長多少天,需要檢視你所在城市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