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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交滿十五年後如何辦理領取?

社保糾紛 閱讀(2.06W)
社保交滿十五年後如何辦理領取?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規定,養老金需要繳滿15年,並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才可以領取。
一、辦理退休需要戶口本、身份證、退休申請表、職工檔案,特殊情況退休還需要勞動能力鑑定書、特殊工種的證明材料等。在達到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由單位或個人提交到社保局,一般在辦理完退休手續的第二個月就可以領取到養老保險金。
二、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申報人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會通知辦卡,按手印。手續都辦好以後,次月領取待遇。
三、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