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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納基數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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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納基數的計算:每年4月份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收入核定,當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數不變。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保險上限為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下限為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0%。社保基數即時當地上一年的年平均工資,不用計算,在當地社保局網站上有公佈。

社保繳納基數怎麼算

員工社保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員工工資總額的22%,個人8%。

2、醫療保險:如果繳費比例是9.5%,則單位繳7.5%,個人繳2%。

如果繳費比例是其他,則全部由單位承擔,這種醫療繳費,沒有個人賬戶,也就是說平時不能用醫保卡買藥,只能在住院時報銷。

3、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全部由單位繳費,不涉及到個人繳費部分,繳費比例可以是社平基數的60%,也可以是100%。

4、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同工傷一樣,沒有個人繳費部分,繳費比例一般為6%。

5、失業保險:可以繳納社平基數60%的百分之三,也可以繳納社平基數百分之百的3%。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全文》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