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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住院怎麼報銷

社保糾紛 閱讀(2.05W)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異地報銷方法:

外地住院怎麼報銷

1、根據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參保人在異地就醫須事先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登記,備案(急診患者在外地發病需及時到醫院住院治療的,在住院後三天內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電話申報備案),其醫藥費先由個人全額墊付。

2、出院後1個月內,憑戶口簿、患者身份證影印件(必須有所住醫院醫保部門簽署的身份核查意見,並加蓋公章)、居民醫保證(卡)、醫藥費發票及明細清單、出院證、異地居住證明或暫住證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醫療費用報銷手續。

3、就醫人員住院時必須向參保地醫保中心申報備案,如果不按規定辦理報備手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機構不予報銷。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