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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住院農村合作醫療怎麼報銷

醫療法律援助 閱讀(1.51W)

外地住院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為攜帶診斷書、住院費用明細單、出院單、病例影印件等材料到異地的報銷定點醫院或社保機構報銷,如果該異地可報銷的,直接在異地報銷,不能報銷的,攜帶上述材料回參保地報銷,經稽核後符合條件的由醫院或社保機構進行結算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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