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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社會保險轉入北京流程

社保糾紛 閱讀(1.82W)
外地社會保險轉入北京流程
律師解析:1、在北京就業並參保繳費。
2、由本人或者用人單位向北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並出示原參保地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對符合轉入條件的,北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傳送《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
4、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聯絡函後轉移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係,按規定轉移基金,向北京的社會保險經辦部門傳送《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
5、待基金到帳後,北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憑資訊表接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係及個人帳戶,並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本人。
至此,整個關係轉移接續手續完成。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