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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社保糾紛 閱讀(1.19W)

根據《2019年東莞生育保險最新規定》:
1、生育津貼(也就是產假期間的工資)
計算公示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2、生育醫療費用:
(1)參保人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且按規定程式就醫的:
計算方法:
報銷金額=(生育醫療費用-自費專案費用)×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比例
注:生育醫療費用的計算以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日期為準。
報銷比例:
已辦理就醫確認手續且在就醫確認的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100%,不設起付線及封頂線。
(2)參保人未按規定程式就醫或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
計算方法:
報銷金額=以市內同級定點醫療機構上年度結算標準50%-100%為限,
限額內由生育保險基金據實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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