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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社保糾紛 閱讀(6.88K)

1、現行政策不夠完善。
2、職工方面的原因。
3、企業受經濟利益驅動所致。
許多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人員負擔沉重。為職工辦理了提前退休後,既減少了工資開支,又減少了保險福利費用,減員就成為他們增效的重要手段之一。
4、地方政府的助長行為。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週歲,女性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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