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勞動仲裁步驟包括什麼?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7.不服裁決起訴
二、勞動仲裁辦理地點
當事人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由勞動仲裁委員會組成仲裁庭,實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庭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仲裁庭裁決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
3.勞動者申請先予執行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三、勞動仲裁辦理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申訴人是員工的,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4.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5.被訴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勞動仲裁的流程與法院起訴的流程是類似的,都需要先進行申請,相關機構決定是否受理,法院受理之後才能開庭還有調解,並且都要提交相關的材料,其中比較重要的是案件的有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