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需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勞動仲裁 閱讀(1.2W)

勞動者如果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了勞動糾紛,可以選擇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那麼申請勞動仲裁需準備的材料有哪些?對於勞動者來說,應該如何申請勞動仲裁?這也是勞動仲裁的程式問題,勞動者如果想以仲裁的方式維權,就應該對這些問題有所瞭解。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進行介紹,希望能夠幫到您。

申請勞動仲裁需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請勞動仲裁需準備的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原件申請書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現住址、聯絡電話);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地址和聯絡電話)、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仲裁申請書要由申請人本人簽名。

2、申請人身份證明:1份;身份證雙面影印件。

3、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1份;被申請人的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或自行到工商局網站列印企業工商登記資訊資料。

4、委託他人代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1份,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1份;委託律師代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函、律師證影印件各1份。

5、證據清單: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影印件;

證據清單是指與勞動仲裁請求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單、入職登記表、社保清單、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等。

二、應該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一)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 -

(二)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四)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五)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六)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並將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七)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後,認為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准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

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勞動仲裁是比較有效的解決勞動爭議的方式之一,勞動者在遇到諸如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拒付加班費、不交社保等情況時,可以選擇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一定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據材料,如果您不知道怎麼收集那些證據材料,您可以諮詢勞動爭議方面的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