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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後公司不遵從怎麼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 閱讀(2.51W)

一、勞動仲裁後公司不遵從怎麼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後公司不遵從怎麼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勝訴後,勞動者可以攜帶生效的裁決書到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只有法院執行庭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2、執行費,對方承擔(個別地區要求申請人先墊付執行費,執行後再返還給申請人)。

3、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車輛、廠房、應收賬款等資產。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申請人需要儘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資訊,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儘快執行。

4、需要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法院有樣本,到那抄寫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裁決書或判決書的影印件及對方的資產情況。

二、勞動仲裁強制執行的注意事項

1、清楚執行機構。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即申請執行的機構為法院;

2、提交執行申請。

3、申請執行時效。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4、執行要求。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三、勞動仲裁強制執行需要的材料

勞動仲裁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應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檔案和證件:

(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申請執行人書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

(2) 生效法律文書副本若干份。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 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證明或者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證明。

(5) 如有委託代理人的,應當提交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託書;是律師的,應當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所函和律師證件的影印件。

(6) 被執行人是企業的,應當提交企業註冊基本資料、組織程式碼證相關證明覆印件;是個人的,應當提供個人身份材料。

(7)其他應當提交的檔案或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