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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怎樣寫勞動仲裁申請書?

勞動仲裁 閱讀(2.93W)

一、在我國怎樣寫勞動仲裁申請書?

在我國怎樣寫勞動仲裁申請書?

勞動仲裁申請書是勞動爭議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向勞動仲裁機關,就勞動爭議事項提出仲裁請求的法律文書,也是勞動仲裁機關立案的依據和憑證。

勞動爭議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需要向仲裁機關提出申請,要求勞動仲裁機關予以維護時,就應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

1、要寫明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姓名(企業一方除寫企業名稱外,還要寫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單位地址、家庭地址、電話等。

2、寫明申請事項。也就是你想主張的事項。比如,支付拖欠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3、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敘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後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還有何時入職、做什麼工作、約定工資。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4、然後寫結束語和呈文物件。“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決”、“此致 ×××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

5、最後落款,即申請人姓名和日期,並且手寫簽名按上手印。

二、勞動仲裁申請書書寫注意事項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1、為防止遺漏應主張的合法權益或表述不清楚影響勝訴,建議請專業人士代書。

2、如果勞動關係是勞務派遣性質,當勞動者申請仲裁時,請注意被申請人應是兩個主體,一是派遣單位,派遣單位是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二是實際提供勞動的法人。如果實際提供勞務的主體是個人,則只列派遣單位為被申請人。

3、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請注意在時效內申請。

我國法律還是很包括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是如此,針對有需要勞動仲裁的人員,相關法律條例也是做出了明確的格式和內容要求,有標準的勞動仲裁申請書的格式,這樣就方便了能更快的辦理相關申請,執法部門能更快的審理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