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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前置的作用是什麼?

勞動仲裁 閱讀(3.03W)

一、勞動仲裁前置的作用是什麼?

勞動仲裁前置的作用是什麼?

仲裁前置原則的適用對發揮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作用,減輕人民法院工作壓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司法實務中,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是以是否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過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謂“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式”。在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範圍的同時,也明確規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應以勞動仲裁為前置程式。即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從而形成了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式法定化。

正確理解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式:

了勞動爭議仲裁前置程式,對於這一規定的理解有些人可能認為所有的當事人都必須仲裁程式,如果在訴訟階段發現有些當事人沒有經過仲裁程式,即在訴訟階段追加被訴單位,那麼就應當對沒有仲裁程式的當事人的有關實質性權利義務不予考慮不予裁判。

首先,法律所規定的勞動爭議仲裁程式前置,實指勞動爭議這一事實經過仲裁程式,並非要求所有的當事人都經過仲裁程式。如果要求所有的當事人都經過仲裁程式,只會增加當事人的訟累,不符合立法的目的和願意。

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材料

1、申請書。

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書用藍黑或者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均須本人簽名並落有申請日期。申請書除應寫明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電話及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電話等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外,還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身份證明。

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影印件。有委託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並提交影印件。以及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3、勞動關係證明。

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影印件。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

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儘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供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證影印件、經營地等。如果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地址、現居住地地址、聯絡電話等。

5、送達地址確認書。

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絡電話等內容。

綜上所述,勞動者想要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或一份申請書,到勞動局進行申請。且若是仲裁機構受理之後,就會在侮辱之內通知被申請人進行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