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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法定假日調休違法嗎?

勞動爭議 閱讀(8.47K)

一、法律規定法定假日調休違法嗎?

法律規定法定假日調休違法嗎?

法律規定法定假日調休不違法,按照《勞動法》第40、44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應當按不少於工資300%的標準發放加班工資;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可以調休,不能調休的按不少於工資200%的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所以,法律沒有規定法定節假日加班調休的問題。企業依法應當對企業內的規章制度予以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的內容包含勞動者權利和義務的規範。企業自然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牴觸的加班制度,可以規定適當的加班審批程式,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於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

二、自願加班有加班工資嗎?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企業依法應當對企業內的規章制度予以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的內容包含勞動者權利和義務的規範。企業自然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牴觸的加班制度,可以規定適當的加班審批程式,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於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企業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應是企業管理和爭議處理的依據之一。

另外,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等相關規定,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按照以上標準工時制度計發工資待遇的,是計時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制度的用人單位,其加班工資的支付有著明確的規定。

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才應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而由勞動者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對於加班是有非常明確的限制性規定,也就是說如果能夠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的話,就可以安排加班,同時是需要來安排調休的,實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之下,也需要支付加班費用,比如說法定節假日支付三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