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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被辭退怎麼辦

勞動爭議 閱讀(1.81W)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

懷孕期間被辭退怎麼辦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因此,以女職工懷孕為由進行辭退的做法,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