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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撤訴申請書如何書寫?

勞動爭議 閱讀(1.22W)

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撤訴申請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撤訴申請書如何書寫?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撤訴申請書

申訴人:

對———年———月———日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的申訴,現提出撤訴請求。

撤訴理由:

申訴人:

年 月 日

二、注意事項

1、申訴人系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並加蓋公章。

2.本申請書應用鋼筆、毛筆書寫。 說明

3、本文書是根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製作的。

3、仲裁庭作出裁決前,申訴人申請撤訴的,須填寫此文書。

4、仲裁庭審查後決定將其撤訴成立或不成立,應制作仲裁決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三:什麼是勞動爭議仲裁

(一)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勞動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作出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能夠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二)仲裁過程

1、案件受理

這一階段包括兩項工作:一是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後一段時間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2、調查取證

調查取證的目的是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為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撰寫調查提綱,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核實調查結果和有關證據等。

3、法庭調解

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首先要做調解工作,努力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對達成協議的仲裁庭還需製作仲裁調解書。

4、法庭裁決

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仲裁庭的裁決要通過召開仲裁會議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經過庭審調查、雙方辯論和陳述等過程,最後由仲裁員對爭議事實進行充分協商,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決。仲裁庭做出裁決後應制作調解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

5、最終執行

仲裁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在法定起訴期滿後生效。生效後的調解或裁決,當事雙方都應該自覺執行。

6、仲裁時效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該仲裁時效可中止、中斷;

(3)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綜上訴述,在填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撤訴申請書中需要注意的是,申訴人一定要寫明其姓名以及撤訴理由,並且如果想要撤訴必須在仲裁庭在做出裁決前填寫完整,而且,最重要的是,填寫申請書時一定要當事雙方達成協議保障好自己的權益,才能填寫,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洛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