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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勞動社保局蓋章的勞動合同才會生效嗎?

勞動合同 閱讀(2.94W)

一、有勞動社保局蓋章的勞動合同才會生效嗎?

有勞動社保局蓋章的勞動合同才會生效嗎?

不一定有勞動社保局蓋章的合同才會生效;有效的勞動合同只需要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簽字蓋章即可生效,不需要勞動局蓋章。現在簽訂用的勞動合同文字是依據勞動法,經勞動局稽核批准的規範的勞動合同書。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三份,其中就有一份是報送勞動局的,但實際工作中都是一式二份,用人單位一份,用工者一份。總之,只要雙方簽字蓋章,可以不經勞動局蓋章。

二、訂立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什麼?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於勞動過程是非常複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並且通過簽訂不同型別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於穩定勞動關係。

三、勞動合同包括哪幾類?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3、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綜合上面所說的,勞動社保局蓋章的勞動合同有效,沒有勞動社保局蓋章的合同同樣也效,因此,勞動合同的生效的必備條件不是一定要勞動社保局蓋章,只要雙方協商好,而且也可以保障到雙方的合法權益,那麼此合同就會產生法律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