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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小時工工資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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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法小時工工資怎麼計算?

勞動合同法小時工工資怎麼計算?

小時工工資結算不得超過15天。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況下,勞動者的工資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能超過15天。

非全日制用工有個工作時數的規定,就是俗稱的“小時工”。《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同一個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天不能超過4小時,每週累計的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如果以小時工資計薪,可以明確這種用工形式是非全日制。但是如果職工每週的累計工時超過24小時,就應該認定為全日制。

除對工作的小時數有規定外,《勞動合同法》對於非全日制用工規定了工資的結算週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況下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能超過15天。作為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工資,由各地人民政府制訂。

作為非全日制用工允許勞動者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發生勞動關係。簡單地說,就是能打幾份工。針對《勞動合同法》中小時工可以口頭訂立協議的規定,建議簽訂合同,這樣有助於明確權利義務。

二、勞動者的工資形式有什麼?

(一)計時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根據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工資等級以及工資標準檢驗和支付勞動報酬的工資形式。工資形式按照工人的勞動時間支付的工資,工人出賣勞動力所得的工資,是由資本家按照勞動力這一特殊商品的價值支付的,工人按一定時間出賣勞動力,工資就要按一定時間來計量和支付,表現為日工資、周工資、月工資等。計時工資實際上是按照勞動時間支付的勞動力價值的轉化形式。

(二)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是按照勞動者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和預先規定的計件單價計量和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形式。按照工人所完成的產品數量或作業量支付的工資。計件工資是由計時工資轉化而來的,是變相的計時工資。

3、在實行計時工資時,工人的日工資額為3元,每日的產量為10件;而在實行計件工資時,計件單價是按照日工資額除以日產量來確定的,即3元÷10=0.3元。工資形式的差別,並不改變工資的本質。計件工資和計時工資的本質是相同的,它們都是勞動力價值或價格的轉化形式。

結算小時工的工資不能超過15天,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計時工資,一種是計件工資,根據勞動者實際的工作時間和工資等級,支付勞動報酬的就是計時工資;根據勞動者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預先設計的單價,計算的工資就是計件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