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個人餐飲店的勞動合同如何書寫?

勞動合同 閱讀(1.29W)

個體餐飲勞動合同範文

個人餐飲店的勞動合同如何書寫?

用人單位(甲方):

勞動者(乙方): (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在 工作崗位從事 工作。

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依法實行下列 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並按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勞動報酬。

四、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押金元。押金合同期滿退還。

五、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應依法執行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積極為乙方創造和改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切實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當事人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經協商同意續訂合同的,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續簽書。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協商約定如下事項: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相勃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執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隨著餐飲業的發展,個體餐飲店越來越多,如果是從業餐飲業的人員一定要對個體餐飲勞動合同包含的必要內容有所瞭解。因為我國的勞動合同是我國的勞動者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及解決勞動糾紛的重要依據,此時我們是需要嚴格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注意勞動合同的條款內容的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