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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三方協議不去報到可以嗎

勞動合同 閱讀(2.47W)

一、簽了三方協議不去報到可以嗎

簽了三方協議不去報到可以嗎

簽了三方協議最好是去報到。簽了三方違約對當事人來說沒有經濟性處罰,但是學校會把報到證辦在那邊,那當事人的檔案去別的地方就沒法被接收。當事人要和學校協商將報到證辦理改派。如果報道證寫的不是公司,而是原籍,那就沒什麼問題了。

只要辦理就業協議關係解除手續,跟原公司協商一下。如果對方沒有跟當事人要求違約金最好,如果對方跟當事人要求違約金也是合法的,但是最多可要求當事人工資的三倍。

拿著就業協議關係解除的單子去學校可以申請重新開一份新的就業協議。不解除舊的、或者超期了以後就無法再從學校開出新的就業協議了。(不解除之前的這個就業協議,無法申請新的,因為每個人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

二、三方協議之試用期內常見的勞動糾紛

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三方協議即告終止,此時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後,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係。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於試用期的法律問題,提醒畢業生以下幾點:

(即是說:一般的順序是先簽訂三方協議,然後報道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其中規定相關的事宜以及試用期問題。而且,試用期間或結束後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則它需要列舉相關的證據。)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

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民法典》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準。

三方協議一般是由用人單位、學校、學生三方面進行簽訂的,並且需要區別於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話,那麼該就業協議就無效了。一般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注意勞動期限以及勞動報酬等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