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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做滿一個月能直接離開。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國是沒有臨時工這一說法的,如果臨時工是屬於非全日制職工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用工關係。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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