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煤礦職工勞動合同簽訂年限是多久

勞動合同 閱讀(1.6W)

一、煤礦職工勞動合同簽訂年限是多久

煤礦職工勞動合同簽訂年限是多久

煤礦職工勞動合同簽訂年限沒有固定的期限,一般來說,勞動合同可以一年一簽,也可以三年,具體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協商。

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有: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煤礦工人合同簽訂年限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簽訂的必要性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關係當事人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時間。勞動合同訂立後,雙方當事人便建立了勞動關係,各自要依據自己的勞動行為來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但是,這種權利義務關係不可能無頭無尾,成為永恆不變的關係,尤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流動是必然的。勞動關係可能是較長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暫的,到底要維繫多久,必須通過一定的具體時間表現出來,這就產生了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雙方當事人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處於不確定狀態,不利於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勞動合同內容的保證。勞動合同是以實現勞動過程為目的,勞動過程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這個過程就難以確定,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完成就無法保證,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正因為如此,本法把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作出規定。

不管是煤礦工人還是其他的崗位,入職新公司一定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這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樣用人單位與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會受到處罰。現在,有很多的專門的維權人員故意不予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然後進行勞動仲裁進行獲利,因而用人單位要合法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