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上市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該怎麼進行賠償?

勞動合同 閱讀(1.39W)

一、上市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該怎麼進行賠償?

上市公司未籤勞動合同該怎麼進行賠償?

1、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2、條件成立的風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4、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

5、未籤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祕密或竟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二、勞動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於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中有如下規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是沒有數額的涉及,數額可以雙方進行約定,以及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方法。可以參照民法中關於違約金的條款,違約金一般等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原先的按月補償款構成勞動者的不當得利,應計算進用人單位實際損失),數額不應當奇大,最高不超過實際損失的120%-130%為宜。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綜上所述,沒有籤勞動合同,可能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但也有可能是勞動者的原因。而要說未籤勞動合同的賠償的話,那麼多半就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