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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病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 閱讀(1.6W)

員工在試用期請病假是受到勞動法的保護的,但請病假的時間不能超過三個月,否則公司有權利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即使在試用期,企業也不能隨意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除非該員工滿足勞動法規定的條件,如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不能勝任企業為其安排的工作等等。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病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