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員工被辭退工資結算方法是什麼

勞動合同 閱讀(1.58W)

員工被辭退工資結算方法是什麼

一、員工被辭退工資結算方法是什麼?

工作到哪天,工資應該支付到哪天。公司提出辭退員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內結算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資。

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仍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綜上所述,員工在單位不積極幹活,存在違法行為或者因為自身原因導致單位發生重大損失的,單位有權利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員工有過錯,單位也不能扣工資,按照當月實際工作的時間計算工資。如單位損失過大,可以根據合同約定向員工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