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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殘疾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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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殘疾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和殘疾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需要的,在《勞動法》領域,殘疾人與正常人都是一樣的勞動者,不存在歧視或特殊保護。

1、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則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4、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5、《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解除勞動合同後再就業補償金有多少?

1、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就要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的,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與殘疾人解除勞動合同也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用人單位支付給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是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來確定的。勞動者在單位工作一年,用人單位要給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勞動者的工資高於本地平均工資的三倍時,按照勞動者的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