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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補償金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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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期滿補償金標準是多少?

勞動合同期滿補償金標準是多少?

勞動合同到期的補償金標準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勞動合同到期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勞動合同的種類是什麼?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期滿之後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根據法律規定,合同到期後不一定可以領失業金,只有符合法定條件才能領取失業金,具體條件有: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勞動合同期滿之後的補償標準一般是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長短而定的,一般是滿一年就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勞動合同按照訂立期限的分類分為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之後不一定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