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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投訴的申請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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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投訴的申請怎麼寫?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投訴的申請怎麼寫?

1、沒有固定格式,一般情況下只要說明不想續簽就可以了。如:由於某原因本人合同在××年××月××日到期後合同不再續簽。

2、如果有公司調低了員工的工資待遇的情況在申請書中應該說明“由於公司調低了原所在崗位的工資待遇,現決定合同到期不再續約”等內容,以便於利於以後的維權。

3、或者說更簡單的就一句話:“本人決定,合同在××年××月××日到期後不再續約”就可以。

4、需要找相關上級進行簽字,如部門主管,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等。

二、勞動合同到期後續籤年限有什麼規定?

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的相應條款要雙方協商。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要提前通知嗎?

法律上都沒有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必須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當地的地方性勞動法規中是否有規定或勞動合同中是否有約定,沒有規定或約定的雙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有規定或約定的按照規定或約定執行。

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投訴申請書沒有固定的模板,用人單位和員工同意續簽勞動合同之後,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員工自行協商。員工和單位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下一次續簽勞動合同,可以將勞動合同的期限約定為無固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