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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年齡規定及其他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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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年齡規定及其他法律規定

勞動既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又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保護公民的勞動權,不僅包括勞動的內容,還包括勞動年齡的內容。限制公民勞動年齡也是一種保護。下面小編整理了《勞動合同法》年齡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

一、勞動合同法年齡規定及其他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年齡的規定,有:

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二條第五項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其他有關勞動年齡的規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開始生效)第十七條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法》中並沒有具體規定有關勞動年齡的限制規定,關於勞動年齡的規定,主要在《勞動法》、《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中,一個規定的是用工年齡的最低限度,一個是規定了退休年齡。對於限制最低勞動年齡更多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未成年是我們社會重點保護的物件,當未成年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小編建議去諮詢勞動法專家,將對未成年的傷害降到最低。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新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