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三年試用期多久

勞動合同 閱讀(2.06W)

一、勞動合同三年試用期多久?

勞動合同三年試用期多久

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最多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最多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可見,不同的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限也不一樣。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的話,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故建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試用期的期限是否超過法律規定,若試用期的期限超過法律規定,則該超過部分不屬於試用期。

二、試用期剛過沒提前通知被辭退是否合法?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就合法,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不能隨意辭退職工的情形有哪些?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違法辭退職工的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在入職時一般是先進入試用期,通過試用期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工作能力有個全面的瞭解,從而判斷是否留用的決定,但是試用期的期限法律上是有規定的,用人單位不能擅自的延長試用期的時間,一般試用期的期限都是一個月到六個月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