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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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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標準是多少?

一、公司倒閉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標準是多少?

公司倒閉,勞動合同終止,公司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四)規定,公司倒閉(破產)的,勞動合同終止。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六)項、第四十七條規定,公司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一個月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二、經濟補償金計算的年限和基數如何確定?

1、經濟補償金計算年限:對於因用人單位的合併、兼併、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另外,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2、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經濟補償金中的月平均工資是指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實際平均工資,而不僅僅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基本工資。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下,公司破產倒閉是很普遍的現象,公司倒閉,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屬於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賠償金的標準按照工作一年多支付一個月工資計算,如果員工在公司工作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計算。公司倒閉後要進行清算,其中首先要支付的就是員工報酬及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