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單位無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多少

勞動合同 閱讀(2.31W)

一、非全日制用工單位無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多少?

非全日制用工單位無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多少

非全日制用工單位不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法律特徵?

1、非全日制用工中勞動者的工資形式採用的是以小時為計算單位的計時工資制。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也必須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定時支付工資,支付工資的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且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2、勞動者在同一用工單位每日或每週累計工作時間短。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時間一般為每天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這與全日制用工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是不同的。

3、非全日制用工中發放勞動者的薪酬已含相關費用。

4、非全日制用工中勞動關係的終止具有隨時性。

三、勞動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隻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隻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因為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時間非常短,用工形式也比較靈活,所以大多數用人單位都不會專門跟非全日制用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在全日制用工關係中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才要付賠償金,賠償金是雙倍工資,雙倍工資從第2個月起開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