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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何時會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 閱讀(5.5K)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一旦確立了勞動關係,就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會包含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基本資訊,勞動合同的期限與試用期,工作的內容以及時間,工資保險,違約責任等。這個違約責任包括用人單位的也包括勞動者的。通常違約是要支付違約金的。

勞動者何時會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何時會支付違約金?

勞動法規定了兩種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分別是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和違反競業禁止約定。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提供專門的相關培訓費用,就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服務的期限。在約定的服務期限內勞動者是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提出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合同。否則就要支付違約金。違反服務期約定支付的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競業限制是指用人單位的高管一般是指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階技術人員一般指熟悉核心技術商業祕密的人員以及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一般指銷售、財會等與用人單位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一定期限內,這些人員不可以到與本單位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去工作,也不可以自己建立很本單位業務範圍相同的企業,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競業禁止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違反禁業限制義務的勞動者要支付違約金。而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需要支付的違約金數額法律並沒有做出相應的規定,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進行約定即可。如果因為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競業限制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