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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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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可不可以?

重疾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可不可以?

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正常上班或者無法從事單位重新調整的崗位進行工作的,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時應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期間患了重大疾病單位是不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解除,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綜上所述,沒有任何意外的前提之下,員工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如果員工確實沒有勞動能力,並且有醫院的相關證明,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勞動者可以到當地法院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