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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涉嫌犯罪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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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涉嫌犯罪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員工涉嫌犯罪公司能否解除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25條第項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項的規定,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必須是由人民法院做出判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所以,員工僅僅是涉嫌犯罪,還處於兩可境地,有可能最終會被宣判無罪,因此,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8條的規定,勞動者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者逮捕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與其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

勞動者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勞動者的損失,可由其依據《國家賠償法》要求有關部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