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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市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什麼?

勞動合同 閱讀(1.08W)

崑山市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什麼?

對於勞動者來說如果,想要和另外一個新的用人單位來建立一個勞動關係的話,那麼肯定是需要和原來的勞動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所以這個時候再向下一家投簡歷,面試的時候需要證明一個解除了勞動合同,那麼,崑山市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什麼?

一、崑山市企業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什麼?

證明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予以證明,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時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用處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用處:

(一)辦理退工手續;

(二)辦理失業金核定手續;

(三)辦理社保停繳手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例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

現因(請選擇如選項):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首先這個證明他是由原來的用人單位來,提出來的,也就是在這個內容當中需要寫清楚,勞動者在哪一年,哪一月解除了勞動關係,也給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國家關於解除勞動關係的一些具體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