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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應該怎樣制定

勞動合同 閱讀(3.3W)

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制定方法: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多六個月如果試用期為三個月,合同期限最少為三年。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多六個月如果試用期為三個月,合同期限最少為三年。

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應該怎樣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