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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讓我們同時簽了兩份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合同 閱讀(5.18K)

一、公司讓我們同時簽了兩份勞動合同怎麼辦?

公司讓我們同時簽了兩份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勞動合同籤後未提供勞動合同文字給勞動者,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一份給自己,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公司讓我們同時簽了兩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一個人籤兩份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一個人只能簽訂一份勞動合同。遭遇用人單位要求籤署兩份合同的情形,大家務必擦亮眼睛,甄別兩份合同的合同名稱和內容。作為法律意義上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尤其不要輕易在這種事關自身利益的法律文書上簽字。

二、同時籤兩份勞動合同合法嗎?

法律不允許一個勞動者同時與兩個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因為是違反《勞動法》的。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國家不允許勞動者同時和兩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因為勞動者的精力是有限的,勞動者同時從事兩份工作,不僅危害自己的身心健康,而且影響生產經營,甚至會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如果勞動者與兩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拒不改正的,或者對完成用人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

三、同時與兩個公司籤勞動合同會怎樣?

實際中,員工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的將要承擔以下的後果:

1、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

按規定,員工有以下情況的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3)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員工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後拒不改正;

(5)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員工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原公司可以主張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員工對新籤的公司以欺詐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新籤的公司也可以主張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有權主張經濟損失賠償

員工先後簽訂兩份勞動合同,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給公司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的,那麼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看,可以主張經濟損失賠償。

並且,公司主張員工賠償時,賠償數額可以是一個月的工資。

勞動者同時和兩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如果用人單位發現員工存在雙重勞動關係,不用取得勞動者的同意,可以單方面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若是由於雙重勞動關係,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員工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