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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司不給加班費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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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司不給加班費怎麼維權?

一、對於公司不給加班費怎麼維權

如果節日期間加班卻沒有拿到加班費,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在提出維權主張時,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如果拿不到加班費,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維權:

第一,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進行查處。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資發生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加點費用及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依法維權時,勞動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例如考勤卡、單位就餐記錄等。如果申請勞動仲裁,要注意千萬不能超過一年的仲裁時效。此外,針對個別單位為加班的職工發“紅包”,並且把“紅包”視作職工的加班工資的現象,呂科長表示,“紅包”是單位對員工一年工作表現的肯定和褒獎,類似於年終獎,但並不能代替節日期間的加班工資。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準備好加班記錄、勞動合同、書面材料等,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

二、不定時工作制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的職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 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7條:“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但用人單位應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 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很多職工在加班之後卻得不到相應的加班費,想要保障自身的利益,就需要通過一些合法的途徑討要自己的加班費。一般的情況就需要收集證據保障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因此拿起法律的武器為自身維權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