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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六個月後應該籤多長時間合同?

勞動合同 閱讀(2.16W)
試用期六個月後應該籤多長時間合同?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如果與勞動者約定6個月試用期,那麼勞動合同至少需要簽訂3年。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