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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原因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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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原因怎麼寫?

一、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原因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原因可以根據自己的真實情況進行填寫即可,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需要提前30天。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

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單方解除即亨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勞動者根據自身需要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需要對相關原因進行說明,一般情況下據實說明即可,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有自由離職的權利,但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避免出現用人單位的人事問題導致經濟損失。另外,用人單位還應當根據相關的標準支付勞動者離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