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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企業不續簽是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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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企業不續簽是否賠償?

一、勞動合同到期企業不續簽是否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

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賠償標準是什麼?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三、設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必要性是什麼?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關係當事人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時間。勞動合同訂立後,雙方當事人便建立了勞動關係,各自要依據自己的勞動行為來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但是,這種權利義務關係不可能無頭無尾,成為永恆不變的關係,尤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流動是必然的。勞動關係可能是較長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暫的,到底要維繫多久,必須通過一定的具體時間表現出來,這就產生了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雙方當事人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處於不確定狀態,不利於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勞動合同內容的保證。勞動合同是以實現勞動過程為目的,勞動過程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這個過程就難以確定,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完成就無法保證,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正因為如此,本法把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作出規定。

綜上所述,企業和職工訂立勞動合同後,裡面會約定勞動合同期限,這個是必備條款。在合同到期之前,企業通常會和職工協商接下來的手續。企業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看情況而定。如果職工拒絕續簽,企業不用賠償。但是企業主動提出不續簽的,應該給職工物質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