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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怎麼寫 | 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是什麼樣的?

勞動關係 閱讀(1.38W)

一、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怎麼寫,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是什麼樣的?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現有___________同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或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起在我單位___________崗位從事會計工作。

特此證明。

(我單位保證本證明內容全部屬實,如有不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證明單位(章):

單位負責人簽字:

二、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根據有關規定,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應把握以下幾點:

1、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2、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3、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不應早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取得時間。

4、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不應早於全日制學歷畢業時間。

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卻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屬違法行為,其“在會計崗位工作年限”不能納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

有工作調轉但未離開會計工作崗位的,原則上應由原工作單位出具開始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材料,原單位不能出具證明的,如果現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能夠從其工作履歷中提供相關具有證明力的佐證(影印件),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可以連續計算,否則,以現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為準。

中途離開會計工作崗位(包括脫產參加全日制學習)時間應予扣除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指,截止到報名年度實際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報名年度一般為考試年度的前一年,計算年限的截止日為該年度的12月31日。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和一般的證明類似只需要簡單的將情況描述清楚便可以了。但是對於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問題就比較複雜了,而且如果中途沒有從事會計行業該段時間的從業年限是不能計算到從事會計工作年限中的。